答:可以退,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有多重养老保险关系
二、申报材料
重复账户返还申请 原件1份(必要)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申请材料
3、审批申请材料
4、财务部门划拨退付资金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受理窗口:省社保局业务大厅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5号
咨询电话:0351-4152412